2.工作职责
2.1.根据库房条件、外部环境、药品质量特性等对药品进行养护。
2.2.指导和督促储存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与作业
2.3.检查库房的储存条件和环境,对库房温、湿度进行动态监测,如发现异常,立即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措施。
2.4.负责库存商品定期养护检查,按照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包装或外观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,并做好养护检查记录。
2.5.养护检查中发现质量异常的商品,应在计算机系统中进行锁定,同时报质量管理部处理。
2.6.定期汇总、分析养护检查信息、近效期商品质量信息,并向质管部报告。
2.7.负责对储存、养护设施设备的管理。
2.8.药品因破损而导致液体、气体、粉末泄漏时,应当根据泄露物品的属性迅速采取安全处理措施,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