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协助轮机长搞好轮机部日常管理工作、做好轮机部船员的思想工作,严格劳动纪律, 在拖航、锚泊、作业生产时按规定值班,靠泊接岸电时轮值安全班。
2.负责贯彻轮机部的值班制度,制订轮机部门的拖航、作业生产和停泊值班次序表和时间表,并监督执行。
3.组织和指导本部门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及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,协助轮机长定期主持召开班前会并作好记录,对机工岗位技能予以指导和培训,使值班机工能够正确熟练的操作有关设备,督促检查本班机工对机舱、设备处所及机修间的卫生清洁。
4.负责保持由轮机部管理的各种安全设备、装置和防护设施等处于可用状态.
5.当本船遭遇紧急情况时,按照“船舶应变部署表”规定岗位,进入应急反应程序,服从现场指挥,接受轮机长安排的其它任务。
6.负责“PMS”中规定的定位锚机、AR绞车、张紧器、冰机、液压水密门、机舱百叶窗、机舱舱底应急吸口、机舱水雾喷淋系统、机舱监控系统、机舱通风机、风油切断系统、逃生孔、燃油速闭阀、风道应急关闭装置及轮机长指定的其它岗位设备的管理、养护、维修工作并记载保管检修记录簿,定期送轮机长审阅,二管轮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负责其岗位工作,完成轮机长指派的其他任务。
7.停泊期间带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,尤其是对故障设备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修复,配合外部人员的修理工作。
8.负责所分管设备的备件申请并汇总二、三管轮分管设备备件申请送交轮机长审核;负责轮机部物料申请及消耗登记;负责拟定所管设备的修船计划,汇总二、三管轮提出的修船计划,送交轮机长审核。
9.船舶厂修时,协助轮机长组织好本部门的监修、自修、测量记录和验收等工作,指导并帮助其他轮机员修理,解决工作中的疑难,负责做好轮机部安全防护和保卫工作。
10.值班期间坚持巡回检查制度,加强对重点设备的监控,正确记录设备工况参数,规范填写《轮机日志》,按照生产任务情况启动多台发电机。
11.休假或调动工作时, 按照调动交班接制度进行交接,填写交接记录经轮机长签字认可后离船。此外对所分管设备的技术状况、检测记录、“PMS”检修计划及完成情况。
12. 持有大管轮《适任证书》、《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》(四小证)、《船员服务簿》《海员证》、《健康证》等相关证件。